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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4月5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5日 15:52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4月5日至9日(5日)。  

联系电话:0875-2191011 (兼传真)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辐射科   邮 编:678000  

项目名称 保山硅基产业园厂用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保山工贸园区龙陵园中园 建设单位 龙陵县欣龙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师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建110kV厂用变电站一座,总占地面积3500m2,主变容量为3×63MVA,采用三相三绕有载调压油浸自冷式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0kV/10kV。项目总投资557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污水、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 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2.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3.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4.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开挖土石方禁止排入工程附近水体;5.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集中回收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标准4kV/m、100μT要求;2.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畏惧心理;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落实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网站标识码:5305000008  滇ICP备12002983-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