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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局领导及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4日 15:09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保环发〔2018〕12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局领导及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园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队),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环境保护局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市环境保护局的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局领导的工作分工实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配合的工作关系。既执行现行要求,又体现改革方向。

赵贵品(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并主持市环境保护局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武立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党总支书记):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稽查、环境监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环境投诉处理、辐射环境管理和环境工程管理。分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总量办、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处置保山分中心)、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基层党建工作。

联系省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辐射处、机关党委、督察(筹备办)、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薛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规划与财务、项目申报与绩效、生态文明创建与改革、依法行政与法制建设、宣传教育与信息化建设、固废危废管理。分管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法规宣教信息科、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市政协人资环委工作。

联系省厅规财处、法规宣教处、土壤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文明建设处、省环境信息中心、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李明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公开、组织人事、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建设项目管理、农村环境整治、循环经济、环境科技、环保产业发展、机关后勤事务和老干、妇女、青年及计生工作。分管办公室、污染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市环境监测站。担任局新闻发言人。联系协调市人大城环资工委工作。

联系省厅办公室、科技产业处、环境影响评价处、监测处、水环境管理处、湖泊处、人事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杨志华(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分管市纪委派驻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工作。

刘学严(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协助李明彦副局长抓好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联系省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省环保世行项目办公室)。

杨明耀(副调研员):协助武立辉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禁毒、扶贫、森林防火、工会工作。协助薛众副局长抓好信息、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李明彦副局长抓好机关事务、后勤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食堂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公务用车的更新、维修、调配、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节能工作。

联系省厅机关服务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王华(副调研员):协助李明彦副局长做好环境监测、环评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技术文件审查审核。

联系省厅总工程师、省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除以上分工外,局领导还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2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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