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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8日 10: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有关要求,近期,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分别对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专项督查,对隆阳区、龙陵县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问询、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昌宁县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调整问题、施甸县喜路达油烟和噪声投诉问题进行了重护区面积调整问题、施甸县喜路达油烟和噪声投诉问题进行了重其中:整改落实类16 个,加强关注类问题1 个。 

(一)隆阳区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完成2 项。隆阳区城市居民用水已执行阶梯水价;环境保护执法用车已从公务用车平台调剂1 辆公务用车予以保障。 

2.整改正常推进3 项。已下达文件开展畜禽养殖禁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全区325 辆黄标车,其中14 辆进行了公告注销;80个贫困村“一水两污”项目已完成招投标,37 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正在编制中。 

3.整改进度滞后10 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规模化等10 个整改问题进度缓慢。 

(二)施甸县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完成2 项。县级以上城市居民用水已执行阶梯水价;环境保护执法用车已从公务用车平台调剂1 辆公务用车予以保障。 

2.整改正常推进3 项。已下达文件开展畜禽养殖禁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全县120 辆黄标车,其中38 辆已上缴营运证,82辆进行了公告注销;5 个建制村已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2 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审计阶段。 

3.整改进度滞后10 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规模化等10 个整改问题进度缓慢。 

(三)腾冲市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完成1 项。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取缔了核心区开展的旅游活动,拆除了核心区步行栈道和码头等设施。 

2.整改正常推进2 项。有7 个建制镇已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4 个乡镇已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全市已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 个;57 个村落被命名为传统村落,农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进行招投标5 个,项目评审完成28 个。 

3.整改进度滞后10 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规模化等10 个整改问题进度缓慢。 

(四)龙陵县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完成2 项。县级以上城市居民用水已执行阶梯水价;龙陵县环境监测站已达到达标验收。 

2.整改正常推进3 项。已制定《龙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全县登记在册黄标车12 辆,已报销6 辆; 

10 个建制村已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程,8 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正在申报。 

3.整改进度滞后9 项。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规模化等9 个整改问题进度缓慢。 

(五)昌宁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完成2 项。一是县级以上城市居民用水已执行阶梯水价;二是环境保护执法执勤用车得到基本保障。 

2.整改正常推进11 项。已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黄标车淘汰工作;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问题;建制镇中,仅有2 个建成生活污水处设施;124 个建制村中,仅有41 个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还有83 个建制村尚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养殖企业没有配套完善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矿山未得到有效治理,总体治理率仍处于较低水平;环境监察人员编制少于4 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管理松懈,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和随意调整题严重;城乡规划总体落后;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较低,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 

3.整改进度滞后2 项。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未建成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昌宁县5 年内3 次批准调减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用于风电、矿山等项目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隆阳区存在问题。一是针对长期坚持整改的内容,如何来整改,缺少制度支撑;二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云南期间重复投诉件有反弹现象;三是配套污水管网整改推进缓慢。 

(二)施甸县存在问题。一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保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分解方案中,涉及的15 个共性问题的整改,有14 个责任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部分责任单位参会人员对本部门整改落实的问题不清楚、不了解。二是县直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学习《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保办发〔2016〕94 号)精神,仍然认为中央环境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是环保部门一家的责任。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各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仍然是在文件里、在报告上。四是喜路达油烟和噪声投诉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三)腾冲市存在问题。一是针对长期坚持整改的内容,如何来整改,缺少制度支撑;二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云南期间重复投诉件有反弹现象;三是配套污水管网整改推进缓慢,污水进水浓度提升不明显;四是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改落实进度缓慢。 

(四)龙陵县存在问题。一是针对长期坚持整改的内容,如何来整改,缺少制度支撑;二是配套污水管网整改推进缓慢,污水进水浓度提升不明显;三是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改落实进度缓慢;四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五)昌宁县存在问题。一是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缓慢,保护界限还没有完全、彻底划定;二是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底数不清、封停措施不彻底;三是保护区内封停砂石场封停不规范,因路基陷落重新启用的砂石场缺少应急启用资料证明;四是昌宁县生物资源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五是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痕迹资料收集不完善。 

三、工作建议 

(一)认识上再提高。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保办发〔2016〕94号)精神,切实承担起环保主体责任。 

(二)责任上再落实。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担负起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措施上再强化。要认真梳理整改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目标,逐一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四)痕迹上再完善。要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加强痕迹化管理,积极收集整改过程中的资料备查,强化整改落实的成果,杜绝整改落实情况仅仅表现在文件里、在报告上的现象再次发生。 

(五)督查上再加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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